a 表中給出了給定波長范圍內(nèi)的輻照度,以占250nm~400nm間總輻照度的百分 比表示。為測定具體的類型UVB-313的燈是否符合表中的要求,應測量從250 nm~400nm之間的光譜輻照度。將在每一波長范圍內(nèi)的輻照度加和然后除以2 50nm~400nm之間的總的輻照度。 b 表中類型UVB-313燈的最小值限、最大值限是通過對不同生產(chǎn)批次和不同老 化情況的燈進行44次光譜輻照度測量后得到的。光譜輻照度數(shù)據(jù)適用于老化 狀況在設備制造商允許范圍內(nèi)的燈。如果能得到更多光譜輻照度數(shù)據(jù),限值 有微小的變化是可能的。最小值限和最大值限距所有測量值的平均值至少3 倍標準差。 c 最小值和最大值列的和不一定是100%,因為它們只表示所用測量數(shù)據(jù)的最小 值和最大值。對于任何單獨的光譜輻照度分布而言,表中的波長范圍內(nèi)計算 的百分比的和將為100%,對于任何一種類型UVB-313熒光燈,每個波長范圍 的百分比的計算值必須在表中給出的最小值和最大值之間。使用類型UVB-31 3燈的光譜輻照度在允許范圍內(nèi)波動時,曝露結果會有差異,可與熒光紫外 儀的制造商聯(lián)系索要所用類型UVB-313燈的詳細的光譜輻照度數(shù)據(jù)。 d 來自于CIE No.85:1989出版物中表4的數(shù)據(jù),是在空氣質(zhì)量為1.0、在標準 溫度和壓力下臭氧柱壓為0.34cm、可析出水蒸氣壓力為1.42cm、在500nm處 氣溶膠衰減的光學濃度為0.1時在水平表面上的太陽光總輻照度,這些數(shù)據(jù) 僅供參考。 e 對于CIE No.85:1989出版物中表4中表示太陽光譜數(shù)據(jù),UV輻照度(290nm~ 400nm)占總的輻照度(290nm~800nm)的11%,可見光譜照度(400nm~800nm) 占總的輻照度(400nm~800nm)的89%。因為熒光UV燈的主要發(fā)射光集中在300 nm~400nm波長范圍內(nèi),熒光UV燈釋放有限的可見光。當樣板曝露于熒光紫 外設備時,在樣板上的UV輻照度與可見光輻照度百分比可因曝露的樣板數(shù)量 及它們本身的反射性能不同而不同。 |